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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办公”场所之一砖一木皆有讲究

发表时间:2021-10-23 10:24

古代衙门

府衙的装饰彰显了一种政治文化心理——“清官情结”

古代衙门遵循“前衙后邸”(迎合皇宫的前朝后寑)的建筑风格。衙署的大堂、二堂为行使权利的治事之堂,二堂之后则为长官办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古代衙门的装饰和史册对清官的标榜都彰显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一种政治文化心理——“清官情结”,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这种情结概莫能外。封建社会,统治者和老百姓历来都是对立的,但是在“清官”这个问题上却达成了出奇的一致。

贴楹联标明官德官风等为官之道

从宋代开始,为官者便在官署衙门撰贴对联,俗称“官联”,官员们以此表明自己的官德、官风、官声、官政等为官之道。

官联的内容,有的告诫自己不贪不贿,比如清代赵慎珍任桂林知府时,为了自勉为官清正,在衙门前贴上一联,“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

有的彰显自己爱民如子,比如清代王玉池任山东金乡县令时,也在衙门前贴一联以时时提醒自己,鼓励自己,“眼前百姓即儿孙,莫言弱者可欺,当留下儿孙地步;堂上一官称父母,漫说一官易做,

还尽些父母恩情”;还有的表达自己为政的决心、有的彰显自己的政绩等等。

被称为“中国古代保存最完好的县衙”的河南内乡县衙三堂有一副对联非常有名,“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据说这是内乡县令高以永自撰的。历史记载,高以永勤于政事,宽以待人,但生活上严于律己、清苦过人。后来积劳成疾,病逝于任所。死后没有留下多少财产,连灵柩也不能运回,靠亲故周济,得以归葬。

官威的象征:匾额与屏风

通常,府衙大堂正上方可见一“明镜高悬”或“正大光明”的匾额。史载,“明镜”出自晋代葛洪所著的《西京杂记》一书。据该书记载:相传秦始皇得到一面长方形铜镜,高5 尺9 寸,宽4 尺,表里明亮。据说此镜能照见人的五脏六腑,并能照出人心中的邪念。因为此镜出于秦地,故被称为“秦镜”。秦始皇得到这面宝镜后,常用它来照宫人,一旦发现了谁心存邪念,就严厉惩处。

因为此镜功能奇特,后来人们以“秦镜高悬”来比喻当官的人明察是非,断狱清明。后来,许多当官的人为了标榜自己的清正廉明,都在公堂上挂起“秦镜高悬”的匾额。由于人们对“秦镜”的典故不太熟悉,所以就将“秦镜”改为“明镜”,“秦镜高悬”便演变为“明镜高悬”了。

在匾额下方,会设有一屏风,一般绘有山水朝阳图(又叫海水朝日图),山正、水清、日明,寓意为官者要明如日月,清似海水。与上悬匾额“明镜高悬”异曲同工,意即告诉百姓本官员要廉明、公正。大堂顶篷上绘有三十六仙鹤朝日图,据说三十六仙鹤代表秦灭六国分为三十六郡,太阳象征着皇权,后引申为:皇权统一,四海为一。

公案上的标配:令签、文房四宝与惊堂木

大堂内设置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令签、文房四宝和惊堂木。公案上的令签有两种颜色,一种是绿色,一种是红色,绿色用于较轻的刑罚,如打板子,而红色一般不动用,只有在判处死刑的时候才使用,不过,知县没有判决权的,只有执行权,当时,只有皇帝一个人有判决死刑的权利。当断案有了结论,知县便宣布判决,同时将令签丢到堂前,由衙役执行处罚,丢出的令签不能收回,也即意味着已审的判决不能更改。在一些历史题材小说和影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古时候衙门在升堂审理案事时,坐在公上的官,举起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朝案桌上急落直下,“啪”地一声响,公堂上威武的吆喝之声随之而起,威严之声震荡公堂,把堂下之人吓得心惊肉跳、魂飞魄散。这块用来震慑犯人的硬木就是“惊堂木”。各级衙门都可以在开庭时使用惊堂木,一般惊堂木都刻有象征权威的图案,清代以前最常见的是龙造型的图案,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款识标志。

除了公案上的物件,府衙大堂两侧,通常还立有“回避”、“肃静”排,堂边放置着笞杖、夹棍、长凳等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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