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干部”办公场所之规制严格的衙署设置发表时间:2021-10-23 10:23 在古代,官员的办公场所就是府衙,通常衙门的很多装饰都有着一定讲究,例如公堂上悬挂的“明镜高悬”比喻官吏能明察秋毫,光明正大;公案后悬挂的“海水朝日图”象征着官员“清似海水,明如日月”。这样的办公“标配”,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成了约定俗成的官场制式,乃至成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种常见的文化符号。 不同级别的府衙,内部设施有不同的等级约束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基于“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观念,对衙署的设置都十分重视,且有一定的规制。古建筑学家刘敦桢在《大壮室笔记》中曾指出:“古者军旅出征,依帐幕为官署,故将军所治曰幕府。若廷尉、内史、京兆尹、郡守所居,亦皆称府,县治则称寺。然汉官寺自九卿郡守,迄于县治邮亭传舍, 外为听事,内置官舍,一如古前堂后寝之状,体制或有繁简,区布之法固无异也。” 明代规定:一二品官员衙署的梁栋才可装饰成土黄色 明永乐间迁都北京并营建故宫后,这种规制显得更加严格、规范。各级官员府第的建筑结构和规模、以及油漆彩饰等都有严格的规制。 明代规定 : 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檐角青碧绘饰,梁栋饰以土黄。明代官式体制的建筑法则,源自于明初凤阳、南京的宫殿衙署,从建筑的总体格局看:庭院宽阔,比例方正;有独立的东西配房;有钻山耳房加前廊;园林布局疏朗而规整。 清代对官员办公场所的规模及规格均分级 在总体规模上,除了花园、箭亭等游憩宴乐部分外,衙署的必备建筑,即官廨府邸部分,也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清代就规定:京师部级衙门(一、二品官衙)规模为 1.82 公顷—2 公顷(27亩—30 亩 ); 寺、监、院级衙门(三、四品官衙)规模为 016 公顷—1 公顷(9亩—15 亩);以上规定均不带官眷住所。 据《顺天府志》记载,顺天府为三品官衙,带官眷住所,全部衙署面积占地 19 亩。在建筑规格上,不同级别的官府也有不同的等级约束。《大清律例》将一、二品官厅堂由明代的五间九架青碧绘饰,提高为七间九架可以彩绘,“三品至五品官,厅堂五间九架,正门三间五架 。”只是尺度的变化,等级制度更趋严格。 |